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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的通知

关于划分环境卫生责任区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实行校园环境卫生责任制度的决定,确保我院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具体安排如下:

一、卫生区域划分

医学院卫生区域的划分分室内卫生和室外卫生两部分,其中室内卫生指各单位所在的办公区域,室外卫生区域如下:

大田湾校区:

1、医学院办公楼:院办、教务办、学工办、科研项目办、院领导。

2、第一教学楼:生理学与药理学系、生物化学与免疫学系、人体解剖学与组织胚胎学系、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系、基础医学实验室。

石家冲校区:

1临床技能中心实验楼:临床技能中心。

2、综合教学楼:护理系、针灸推拿系。

3、图书馆、食堂周边:学工办。

二、卫生标准

(一)室内卫生标准

1、办公室室内地面干净整洁,桌面东西摆放有序;

2、办公室所在区域厕所空气清新,无异味;

3、办公室所在楼道无蜘蛛网,地面无果皮纸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张贴现象。

(二)室外卫生标准

1、主干道、广场等主活动场所用扫帚、扫把进行清扫,做到路面无枯枝枯叶、无塑料袋、无纸团、无饮料瓶等杂物,基本保持路面本色。

2、草坪、树木等绿化带区域,用铁钳、夹子等工具实施捡拾,对区域内存在的枯枝落叶、白色垃圾、塑料袋、建筑垃圾等实施捡离,确保区域内绿篱上下无有色垃圾,草坪内落叶要及时运出校外。

3、区域内建筑物、广告栏、树木等场所张贴的各种违规广告,用铲子予以铲除,按要求清理过期的横幅、广告。

4、对果皮箱、垃圾桶进行擦洗,确保外观整洁,桶内垃圾及时清理,存量不超过三分之二。

5、对校园内各种沙井、明沟进行清扫、疏通,确保沟渠畅通,渠内无积水、无杂物。

三、工作职责

1、各系部每天安排人员定期对各自办公所在区域的室内卫生进行清扫,确保办公场所的干净、整洁、有序;

2、各系部每天轮流安排人员对各自办公区域的物业服务单位(或承包个人)的服务质量进行督查,确保服务到位;

3、各系部轮流安排人员每周二上午对学校划分安排的室外环境卫生责任区域进行检查、打扫。学校爱卫办将于14:30后统一安排人员对学院的室外环境卫生区域进行检查评分。

                                             医学院

                           201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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